根据《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推免生遴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质量。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 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4.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5.坚决执行推免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刘浩、李方虹
副组长:李娴、王清清
成员:霍强、马涛、李晓明、肖进、杨海宁
(二)成立药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马涛
成员:董淑英、吴成柱、王秀、李姗姗
(三)遴选监督
遴选监督人员:李晓明
遴选监督电话:0552-3175231
遴选监督邮箱:bbmcyxysj@bbmu.edu.cn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荐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2)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年(四年制)或前四年(五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 3.0 及以上(平均成绩和绩点以教学管理系统的成绩为准);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4.综合素质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的推免生计划,综合考虑2020级临床药学、2021级药学和药物分析的专业状况及学科发展需要以及2025届的毕业生人数,确定推免生名额,2025届临床药学毕业生4名,药学专业毕业生6名,药物分析专业毕业生3名。
五、综合测评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分值
1.思想品德: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学术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测评分为合格及不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2.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价、计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科研创新素质,发表学业相关科研论文(仅限于论著,下同),参加专业相关学科和技能竞赛获奖,主持、参与创新创业和科研课题,申报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科研创新方面(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3.综合素质:根据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价、计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一贯表现、人文素养等基本素质,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志愿服务及社会活动,获得德、智、体、美、劳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方面的竞赛奖项、表彰及荣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二)综合测评基本要求
1.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2.经专家审核小组公开答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学业相关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为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署名单位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论文分类表详见附件2)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4.各类竞赛获奖指: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安徽省大 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A、B 类项目以及除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A、B 类项目外的其他赛事(详见附件 3)。
5.创新创业、科研课题须以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为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创新创业、科研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6.同一赛事不同级别比赛中多次获奖,或同一作品不同比赛中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计算。
7.学生综合测评中每一项得分均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作为支撑,无证明材料不得计分。
(三)材料审核及答辩
1.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认定。
2.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其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参加审核鉴定的每位专家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相关内容进行复核鉴定。
(四)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
综合测评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50%+综合素质×50%。
六、推免生名单的确定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首先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符合推荐基本条件。
2.思想品德测评合格。
(二)推荐总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必修课程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总成绩×30%
(三)推免生名单确定的排序原则
依照学生所在专业,按推荐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如推荐总成绩相同,按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顺序为:必修课程平均成绩、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七、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9日,学院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及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并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9月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表2)和取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加分项统计表(附表1),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9月11-12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名单,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审核;组织专家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答辩;
(四)9月12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五)9月13日,经综合测评,报送已获得拟推免资格学生相关材料至学校遴选工作办公室;
(六)9月15日,根据学校反馈结果在学院网站将磷选结果公示3天;
(七)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
八、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监督组,对遴选的组织和实施、综合测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综合测评评分及答辩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强化人员管理
强化人员管理。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加强参与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相关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培训,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涉密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人员均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报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严处违规行为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信息公开
药学院网站、信息公布墙等设置专栏及时向学生公布遴选办法、推荐名额、综合考核学生名单、考核推荐结果等信息。
九、其他
本细则由药学院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学院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药学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