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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信息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6-09 访问:

【原文阅读】

根据《关于市直三家公立医院2021年度社会化用人招聘计划的批复》(六编办【202137号)文件,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报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同意,六安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2021年度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六安市人民医院计划公开招聘338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六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568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六安市内(四县三区)医疗机构在职人员不予报考。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

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应届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历届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

2、学历及专业要求

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不含专升本)并取得学士学位。健康管理中心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且2021年结业的社会人身份的住培学员,住培专业需与所报岗位一致;正在我院住培的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社会人身份的住培学员,住培专业需与所报岗位一致;正在我院见习基地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见习人员。

岗位具体要求见《六安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ayy.cn:8000)进行报名,网上初审合格后,提交纸质材料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21615日—202161917:00

(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1621日,8:0017:30,逾期视为放弃。

地点:六安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215室。咨询电话:0564-33389023933093

资格审核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六安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5)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属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培合格证、工作证明、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

7)住培学员需提供培训基地开具的有注明毕业时间、培训方向的在培证明及住培协议。

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其他要求: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签订《六安市人民医院应聘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医院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对部分专业岗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六安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至12比例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620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5人及以下的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6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

入围面试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由六安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

六、考试合成成绩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按各占50%合成计算,合成成绩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若笔试成绩仍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六安市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部门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为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六安市人民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核定薪酬待遇。正式报到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2021年结业的住培学员需在20211231日前提交住培合格证后签订聘用合同,若不能按时提供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有关事宜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现场指导招聘工作;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和院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见《疫情防控告知书》。

本公告内容由六安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4-33389023933093

监督电话:0564-33385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