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科大学制药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专业类名称:化工与制药类(0813) 专业名称:制药工程 专业代码:0813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适应医药行业发展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制药及相关领域从事创新研究、技术开发、工艺与工程设计、生产组织、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毕业要求
(一)素质要求
1. 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健全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2. 文化素质: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强烈的现代意识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运用外语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能力,使学生达到一定的美育修养,含美学素养,艺术鉴赏能力等。
3. 专业素质:具备从事药品技术开发、工程设计、生产及低碳环保研究等所应有的科学素养,理解并能应用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贯彻求实创新的意识;具有工程质量意识、综合分析素养、价值效益意识和创新精神。
4. 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审美观念、劳动意识。
(二)知识要求
1. 工具性知识:熟悉应用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检索中外文文献、获取相关信息;了解本学科专业的方法论和科技方法以及科技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2.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学科知识,包括政治学、哲学、历史学、思想道德、社会学、心理学、法学、艺术、文学和美学等。
3. 自然科学知识:掌握数学、物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生物化学和生命科学方面的知识。
4. 工程技术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工程制图类、电工电子、设计基础类、过程安全、环境与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
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
5. 专业知识:掌握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原理、医药学基础、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程、制药工艺学、药物分离工程、制药设备与工程设计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及药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和产业发展状态。
(三)能力要求
1. 具有一定的获取知识的能力,包括自学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 具有一定的应用知识能力,包括综合应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实验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综合能力。
3. 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性实验能力、科技研发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及良好语言文字能力。
三、培养特色
发挥化学、医学、药学、生物学等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医药行业资源,加强联合办学力度,通过掌握化学、药学、生物学、工程学、管理学、医学及相关科学理论和技术等知识,能够就制药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绘制图纸、陈述发言、清晰表达、回应质疑等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能适应制药工业发展和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一定研究和设计能力的有一定医学背景知识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四、学制和学位
标准修业年限:四年;
弹性修业年限:三至六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分要求
完成学业必修课程最低学分:145 学分;
完成学业选修课程最低学分:20 学分(其中公共艺术课程不少于 2 学分);
完成学业应取得的最低总学分:225 学分;
完成学业需取得的社会责任学分:3 学分;
完成学业需取得的创新创业学分:6 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必修课学分不低于3 学分,其余学分可通过选修课和创新创业实践(含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科研项目、论文成果等)获得。
六、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药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
核心课程(15 门):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工原理、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分离纯化技术、药物合成反应、制药工艺学、制药设备与车间设计、制药过程安全与环保、药品质量管理工程、制药工程课程设计、药事管理学。
七、课程设置
(一)课程体系结构
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具体课程见表一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具体课程见表一
专业课程模块:具体课程见表一
创新创业模块:具体课程见表一
专业实践教学模块:具体课程见表一及课间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表一 必修课课程体系结构分类统计表
课程体系结构 | 学分 | 占总学分% | 学时 | 理论学时 | 实验学时 | 理论:实验 |
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 57 | 27.805 | 944 | 611 | 333 | 1:0.545 |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 72.5 | 35.366 | 1320 | 858 | 462 | 1:0.538 |
专业课程模块 | 21 | 10.244 | 384 | 282 | 102 | 1:0.362 |
创新创业模块 | 8 | 3.902 | 128 | 52 | 76 | 1:1.462 |
专业实践教学模块 | 46.5 | 22.683 | 1440 | 0 | 1440 | / |
合 计 | 205 | 100 | 4216 | 1803 | 2413 | 1:1.338 |
(二)课程性质
必修课:包括校内 75 门课程以及见习、实习和毕业设计,总计205 分;学生完成学业必修课程的最低学分为205 分。
选修课: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将结合专业实际开设相关边缘学科知识的部分课程,以供学生选修。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选修课采用学分制,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 20 学分。
限定选修课:学生完成学业所修限定选修课程的最低学分为 10 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生在学校开设选修课范围内任意选择修读,完成学业所修任意选修课程的最低学分为 10 学分,其中公共艺术课程不少于2 学分(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 1 个学分)。
社会责任学分:学生完成社会责任学分最低3 学分。
八、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
学制四年,共 200 周,其中军训、入学教育 3 周;教学 105 周;复习考试
12 周;社会实践 6 周;见习、实习、毕业论文技能训练38周;论文答辩及毕业教育6 周;假期30 周。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见表二。
必修课总学时:4216 学时
必修课周学时:24.8 学时
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课时比:1:1.338
表二 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表
学年 | 教学 | 考试 | 军训 入学教育 | 社会实践 | 实习 技能训练 | 毕业考试 论文答辩 | 毕业教育 专题讲座 | 假期 | 合计 |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 33 36 36 | 4 4 4 | 3 | 2 2 2 |
2
36 |
4 |
2 | 10 8 10 2 | 52 52 52 44 |
合计 | 105 | 12 | 3 | 6 | 38 | 4 | 2 | 30 | 200 |
九、成绩考核及学历、学位授予
按教学进程表的规定进行学期或学年课程考核以及毕业考核。
必修课,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形式,并按要求确定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成绩比例,综合评定。
任选课、限选课按课程特点可以以小论文、笔试、口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认识性见习(课间见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按要求采用总结报告或综述、毕业设计等形式评定等级给予考核。
考试、考查内容均以实施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注重学生制药工程、工艺技术的掌握,培养学生在制药工业生产一线的操作技能。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完成全部的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的训练,达到毕业学分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以及有其他不符合毕业、授予学位条件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学历证书颁发和学士学位的授予,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